
根据《PA视讯官方网站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员工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2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5号)、《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积极组织,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公示,自公布之日起,员工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
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不休,如有异议,须于2025年9月29日18:00前向PA视讯经管楼517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6—6390990 地点:PA视讯51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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